庄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庄河局”)对2010年实验室试剂耗材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编号
2010年实验室试剂耗材项目,编号:ZHCIQ-2010-01
二、谈判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技术中心2010年部分实验室试剂耗材的供货及相关服务,共12个标段:
标段J01:实验室用气体;
标段J02:易制毒化学品;
标段J03:进口化学试剂(包括高纯试剂、色谱纯试剂、农残级试剂,易制毒化学品除外);
标段J04:国产化学试剂(易制毒化学品除外);
标段J05:生物快速检测筛选及确认试剂条;
标段J06:生物检测固体培养纸片;
标段J07:普通生物试剂;
标段J08:实验动物;
标段J09:基准、高纯物质及标准品;
标段J10:玻璃器具(含量具)、金属、陶瓷、橡胶塑料及纸木制品;
标段J11:;通用色谱配件及前处理器具;
标段J12:;通用小型设备及其配件
本次谈判允许一个谈判供应商参与多个标段的谈判,部分标段允许指定形式的联合谈判。
三、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合格的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完成本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和技术条件;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所有标段的谈判供应商应具有下列资质证明和条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企业税务登记证和纳税证明;
(7) 部分标段的谈判供应商需要特殊资质:
标段J01: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获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具有气瓶充装注册登记证。
标段J02: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本次谈判指定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两种资质,并且能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管理易制毒化学品。
标段J03: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本标段允许经营单位和运输单位联合谈判。
标段J04: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本标段允许经营单位和运输单位联合谈判。
标段J05: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具有生物制品经营资质和经验。
标段J06: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具有生物制品经营资质和经验。
标段J07: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具有生物制品经营资质和经验。
标段J08: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饲料生产条件合格证书。
标段J09: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标段J10: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标段J11: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及色谱配件经营经验。
标段J12:无特殊资质要求,但保留提供具体产品生产或经营许可的要求。
(8) 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工作日时间、非工作日顺延),并能在所要求的时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庄河市);
(9) 在中国境内设有常设机构。
上述9项要求必须同时满足,否则将被视为不合格的谈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谈判文件发放信息
谈判文件免费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lnciq.gov.cn/zwpd/zbcg 或者http://oldweb.lnciq.gov.cn/lnsj/ 中的招标信息栏目;请与庄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庄河分中心(庄河市新华路南段51号405室),传真0411-89715979,Email:ciqzhjs@163.com)联系,时间2010年1月4日至1月18日,请说明参加谈判的标段、谈判供应商的全称和联系方式,以便谈判组织人在谈判文件、谈判时间发生变动时及时通知谈判供应商。
五、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 2010年1月19在庄河局(庄河市新华路南段51号405室)。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人: 田卓
六、开始谈判的有关信息
开始谈判时间: 2010年1月19日上午8时30分
谈判 地点: 庄河局三楼会议室(庄河市新华路南段51号)。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联系人及电话:田卓,0411-897159783、0411-89715979(fax)
联系地址: 庄河市新华路南段51号405室
邮政编码: 116400
201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