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以来,辽宁检验检疫系统以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在突出“共建信心共促发展”主题的基础上,注重与辽宁检验检疫局帮扶企业的28项政策措施相结合,制定了宣传活动工作方案,采取现场咨询、进工厂帮扶、下企业指导、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实际效果。
一是举办大型“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3月13日-16日,辽宁检验检疫局在大连世界博览广场组织“3·15”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周建安局长和强榆林副局长亲自出席活动开幕仪式,局机关10个部门以及大窑湾检验检疫局在内的40余人参加了该项活动。通过展示“3·15”宣传专栏,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介绍检验检疫打假维权职责,加大检验检疫宣传力度;现场发放进口商品消费资料2100余份,介绍进口商品真伪鉴别知识和食品安全、国门安全等社会热点话题,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设立进口食品、化妆品等咨询台,受宣传人数3000余人次,解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106个。
各分支局、办事处选择公共场所组织“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共267人参加活动,现场发放材料11228份,受宣传人数9264人次,解答问题1000多个。
二是举办以“质量和安全年”为主题的帮扶宣传活动。辽宁检验检疫局及分支局、办事处共组织检验检疫人员490人次,重点对本区域的430家食品、农产品、乳制品等进出口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进行了334次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区域化管理体系以及建立科学规范的出口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知识的宣传。
辽宁检验检疫局动检处、植检处、食检处、认证处等部门以及各分支局组织有关人员280人次采取发放宣传材料、接受咨询等方式主动帮扶出口农产品、食品企业,并有87家通过出口卫生注册登记。对辖区内79家进出口食品企业进行了走访,宣传贯彻检验检疫部门帮扶企业的新举措,推动出口企业食品安全示范区和地理标志申报工作。与此同时,在网站和检企信息互动交流平台上,公布了食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和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辽宁检验检疫局机电处、轻纺处、化矿处等部门以及各分支局组织检验人员330人次,针对造船业、石化产业、电子信息与软件产业、装备制造业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等国家重点工程重大引进项目,结合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进行了158次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宣传。
辽宁检验检疫局有关业务处室及各分支局、办事处共228人次在辖区内开展了送质量、标准、消费进社区、进超市、进学校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700余份,受宣传2700余人,解答问题418个,宣传和普及进口食品、日常消费品的安全消费常识,帮助和引导消费者健康消费。
三是开展检验检疫部门严把国门保障健康安全宣传活动。3·15期间,辽宁检验检疫系统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或专题,宣传信息数量43条,突出宣传辽宁检验检疫系统围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积极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顿、主动服务进出口企业、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各项工作。
在局网站上征集消费者有关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咨询和举报投诉29条,并一一做出答复;3月15日当天,组织有关专家举办网上在线咨询,解答网友消费者的问题31个。
以辽宁检验检疫网站为平台,发布贸易壁垒相关信息50余条,帮助企业规避风险,宣传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进出口商品政策法规、食品安全、国门安全及消费常识等,网站点击次数达到290次。
上述宣传活动的开展,突出反映了检验检疫部门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综处 食检处 丹东局 营口局 鲅鱼圈局 鞍山局 大连开发区局 大窑湾局 东港局 葫芦岛局 铁岭局 庄河办 大连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