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部门规章立法后评估调查问卷的通知
各认证机构、获证组织:
为进一步提高部门规章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国家认监委文件要求,现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4]63号令)进行立法后评估,欢迎各认证机构、获证组织、其他组织和个人,填写调查问卷,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写调查问卷要实事求是,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对待。
二、问卷填写完毕后请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反馈到辽宁局认证监管处。
三、问卷需加盖企业公章,明确联系人、联系电话。
辽宁检验检疫局认证监管处联系人:杨弘诣、姜传娥、牛承辉
联系电话:0411-82583321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81号 邮编:116001
辽宁检验检疫局认证监管处
二○○九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