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农业部联合发布《关于防止墨西哥和美国猪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公告指出,根据世界卫生组织通报,墨西哥和美国德克萨斯州、加利福尼亚州、堪萨斯州近日发生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已造成百余人死亡,数千人感染。此次引起疫情的H1N1亚型病毒为猪流感病毒新变异型,可同时感染人和猪。
为了防止猪流感疫情传入辽宁口岸,辽宁检验检疫局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启动应急机制,成立应急机制应对与跟踪工作组和猪流感疫情防控专家组,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对收集的信息实行日报告制度。同时制定防控措施和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确保猪流感疫情在辽宁口岸得到有效防控。
二是及时清理辽宁检验检疫系统猪流感防控物资,保证各口岸体温检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储备防护服、防护面罩和卫生处理所用设备和药品等物资,保证应急所用。
三是对来自美国和墨西哥及2周内途经美国和墨西哥境内的入境旅客,加强体温监测和医学巡查力度,要求有流感样症状(发热37.8℃以上,咳嗽,咽痛,头痛,身体疼痛,乏力等,有些还会出现腹泻和呕吐)的入境旅客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口头申报;对出现流感症状的人员仔细排查,对受染人或受染嫌疑人采取公共卫生观察、隔离、送指定医院诊治等检疫措施,并发放《就诊方便卡》优先诊治;要求检疫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四是对来自美国和墨西哥的国际航行船舶实施锚地检疫,对船员进行体温检查和医学巡查,及时发现有染疫嫌疑的人员并进行诊治,对来自疫区的船用猪类食品要实施封存处理;其废弃物、泔水等一律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不得擅自抛弃。
五是要求辽宁各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对出入境人员尤其是对目的地为美国和墨西哥的人员进行人感染猪流感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出入境人员防病意识。建议公民尽量避免近期前往疫区,对于前往美国和墨西哥的人员,建议其避免接触流感样病人,保持个人卫生;避免接触生猪或前往有猪的场所;如在境外出现流感样症状,应立即就医,并向当地公共卫生机构说明,在入境时要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六是禁止邮寄或旅客携带来自墨西哥、美国的猪及其产品进境。
七是对进口自美国等疫区国家的猪肉产品(含在港尚未放行的进口猪肉产品)实行批批猪流感项目检测,合格后放行。对检测和放行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
八是立即组织技术专家,研究和引进猪流感的检测方法,力争尽快开展检测工作。在正式开始检测前,要积极与检科院等单位沟通,进行协同检测。(卫检处,200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