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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洋副局长要求网站管理人员增强“四个意识”
(200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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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6月18日,于洋副局长在辽宁局机关处(室)网站栏目管理员培训班上,总结了辽宁局网站建设的基本情况,阐述了加强网站建设与管理的意义,要求大家要切实增强增强参与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保密意识,发挥作用,为进一步提高辽宁局网站建设水平做出贡献。

  为进一步加大网站建设和管理力度,辽宁局网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机关各部门设立网站栏目管理员,从7月1日起,将网站相关栏目的管理权限下放到各行政和业务部门,由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核发布本部门应当上网的信息,同时协助辽宁局网站管理员对网站进行相关维护和更新。于洋副局长要求部门领导和网站管理人员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一是要增强参与意识,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辽宁局网站作为辽宁检验检疫局的“虚拟机关”,除特殊情况外,凡是在网下可以实现的检验检疫工作以及企业和个人在网下可以办的事情,都应当在网上实现。通过加强网站建设,建立检验检疫部门与公众之间相互交流的桥梁,为公众与检验检疫部门打交道提供方便,并从网上行使对检验检疫部门的民主监督权利。将辽宁局网站相关栏目的管理权限直接下放到各行政和业务部门,实质上是通过这种形式让大家都参与到辽宁局网上“虚拟机关”的建设和管理中来,因此,机关各部门责任重大,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 

  二是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栏目管理员职责。各部门网站栏目管理员要认真履行《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管理办法》中明确的部门管理员职责,按规定程序审核发布本部门应当上网的信息,同时加强对本部门负责栏目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网站管理员沟通,协助网站管理员对网站进行相关维护和更新。

  三是要增强质量意识,确保工作质量。网站是辽宁局的窗口,直接关系到检验检疫部门的形象。同检验检疫行政、业务工作一样,网站栏目的管理工作也必须重视和保证工作质量。属于本部门负责发布的信息和答复企业、社会的咨询,必须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已经履行审批手续、拟发布的信息,栏目管理员要对稿件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体是否得当,用语是否正确、规范进行认真核对,保证质量。

  四是要增强保密意识,确保上网信息安全。凡是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政治、外事事务方面的敏感信息,不宜公开的各类信息和统计数据,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的管理事项以及其他不宜上网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各部门主要领导是网站栏目信息安全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栏目管理员是信息安全责任制具体工作人员,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工作,加强管理,确保上网信息安全。同时,对本部门用户密码要严格管理,专人专用。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办公室、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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